营口市人民政府是营口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李军。
建置沿革
营口地区历史悠久,早在26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在此繁衍生息。五千多年前的尧、舜时代,营口属青州、营州。夏、商、周时期,先后属青州市、营州、幽州管辖。战国时属燕国辽东郡,秦统一后仍属辽东郡。汉朝在今营口市南部熊岳、大石桥市、盖州市分别置平郭县、安市县、文县,为营口地区最早的县级建制。
东汉末年至晋朝,营口地区历经公孙政权、前燕、前秦、后燕统治。东晋太元十年(385年),后燕政权移平州治所于平郭,管辖今东北地区等地。十世纪初,契丹族建立辽王朝,将部分渤海国州县迁至营口。1115年,金朝继承辽在东北版图,今营口地区属东京路。1206年,蒙古帝国建立,1262年设盖州路管辖辽南各县,后降为盖州。元朝时营口地区属辽阳路。
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废州置卫”,设盖州市、复州卫。清康熙三年(1664年)置盖平县,隶奉天府。清康熙,营口市市区称“没沟营”。清同治五年(1866年)设奉锦山海关区道,1867年设营口海防同知厅。
清宣统元年(1909年)设营口直隶厅,营口始有独立地方行政建置。民国时期,大石桥市曾属奉天省南路观察使、辽沈道管辖。1938年,日伪政权将营口县改称营口市,下设8个区。
1945年10月20日,营口市第一次解放,成立营口市民主政府。1948年11月2日,营口最后解放,当日恢复市民主政府。1949年5月1日,营口市民主政府改称为营口市人民政府。1959年1月5日,盖州市、盘山县、盘锦农垦局划归营口市管辖。1966年1月,盘山县与盘锦农垦局合并为盘锦垦区,从营口市划出。6月,盖县(1965年,盖平县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盖县)、大石桥市划归辽南专区管辖。1969年1月,盖县、营口县、海城县划归营口市管辖。1973年,海城县划归鞍山市管辖。1975年11月,盘山县、大洼区划归营口市管辖。1985年1月,盘山县、大洼县划归盘锦市管辖。至此,营口市管辖盖县、营口县及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和鲅鱼圈区。
1992年,盖州市改为盖州市(县级),营口县改为大石桥市(县级)。2004年1月,盖州市的熊岳、芦屯、红旗三镇划归鲅鱼圈区管辖。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均坐落在市区内。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辖区概况
营口市是中国辽宁省的一个中等城市(地级市),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港口城市,地处东北松辽平原南部、辽东半岛西北部,辽河入海口的左岸。陆地总面积5480平方千米,202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24.9万人。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营口市有46个民族,即汉、满、回、朝鲜、蒙古、藏、锡伯、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族、侗、瑶、白、土家、哈尼族、黎、高山、达斡尔族、俄罗斯、鄂温克、傣、鄂伦春族、赫哲族、傈僳族、畲、水、东乡、纳西、土、羌、柯尔克孜族、伍、阿昌族、京、独龙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景颇族、么佬、布朗族、撒拉族、毛南、仡佬族、怒族。有少数民族人口16.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96%。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5个,分别为满族127540人,回族11630人,朝鲜族8521人,蒙古族8373人,锡伯族1480人。
行政区划
营口市现辖4个区:鲅鱼圈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2个县级市:大石桥市、盖州市。全市有38个乡镇,其中35个镇、3个乡;644个村委会;27个街道办事处;192个社区居委会。
市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办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研究室
医疗保障局
林业和草原局
营商环境建设局
综合执法局
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