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各民族在共同开拓祖国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中国历史、共同创造灿烂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历史进程中融聚而成的民族实体。是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
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正式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体现了开创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的全党意志。2020年8月、9月,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先后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治疆方略。2023年6月,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10月,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术概念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各民族在共同开拓祖国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中国历史、共同创造灿烂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历史进程中融聚而成的民族实体。是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对中国历史上与当下各民族的总称,是“国家层面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提出与运用,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新成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科学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概念是理论体系的基本单元和知识起点。“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根植于中华文明的深厚土壤,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探寻其历史渊源与形成脉络,是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
发展历程
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强调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中国共产党正式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强调,要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体现了开创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的全党意志。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2020年8月、9月,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先后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治疆方略。
2021年8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023年6月,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再次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10月,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2025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率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西藏自治区获赠贺匾,由总书记题词:“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自治区新篇章”。
理论内涵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不仅追溯了中华民族历史形成过程中在疆域、历史、文化、精神方面的“四个共同”,还包含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与共”(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以及推动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五个高度认同”等重要内容。
具体到民族工作的实际部署,不仅必须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这“四个关系”,还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在学理建构意义上,“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不同于过去“中华民族是一个”的研究成果。“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建构核心,显然不局限于“民族”的狭隘范畴,而是转向了更具有未来发展指向意义的“命运共同体”,并在对“共同体”的体认中,进一步理解、完善具有中国历史特色的“中华民族”之内涵与认同。作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不仅是对党百年来民族工作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而且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上党的民族工作,履行新使命、完成新任务的思想武器,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而关于民族团结层面的“共同体”思考,早在习近平同志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时便已开始。1989年,在《巩固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关于促进少数民族共同繁荣富裕问题的思考》一文中,习近平同志就鲜明地指出,“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类共同体”。通过多年的深邃思考与工作实践,以及全面解读历史中国与民族发展现实,着眼于实现各民族协同发展,共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定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是在顺应文明互鉴、包容共存的世界潮流与“人类命运与共”的全球治理路径基础上,以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为新时代开展中国式现代化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义价值
这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经验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
在历史长河中,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铸就了伟大的中华民族,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深入人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正确处理民族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党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丰富发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
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
10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引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民族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深深植根于中国实践沃土,同中国传统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有机统一起来,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领域坚持和运用“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
这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空前增强,同时也面临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