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是邢台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现任市长是刘文萍。
建置沿革
邢台历史悠久,是仰韶文化发源地之一,距今已有3500年的建城史。邢台是“先商之源,祖乙之都,邢侯之国”,是北方最早形成城市的地区之一,素有“鸳水之滨、信都县故都、依山凭险、地腴民丰”之誉,邢台城又名邢台市。
据考古发现,邢台至少在五万至十万年以前就有人类栖息繁衍。公元前17世纪,邢氏族聚居冀南,以族名命地为“井”,即“邢”。《尚书·禹贡》记载夏禹时期为冀州之域。公元前15世纪,商王祖乙迁都于邢,为京畿道地,经祖辛、沃甲、祖丁等王,历时百余年。公元前635年,邢为晋国属地。公元前453年,邢为赵国所属。赵王之子赵毋恤曾食采于邢,故有襄国之称。公元前372年赵成侯据邢,邢为赵国信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废分封,设郡县,在邢置信都县,属钜鹿郡。公元前206年,项羽立张耳为常山王,理信都,更名襄国,为常山首都。公元前203年(汉高祖四年),改置襄国县,属赵国。公元212年(汉建安十七年),改隶冀州魏郡。三国时仍名襄国县,属魏国,隶属冀州广平郡。公元312年(晋朝永嘉六年),羯人石勒纳张宾之策,进据襄国。公元319年(东晋元帝大兴二年),石勒于襄国称赵王,国号“赵”,都襄国,史称后赵。南北朝时期,襄国先后隶属广平堂、易阳郡、南和郡,北齐、北周时置襄国郡。公元583年(隋开皇三年),废郡立州,复改襄国郡为县,曾隶洺州。公元589年(隋开皇九年),襄国县改称龙冈县。公元596年(隋开皇十六年),于邢地置邢州。公元607年(隋大业三年),复置襄国郡,治领龙冈。公元618年(唐武德元年),改襄国郡为邢州。公元742年(唐天宝元年),罢邢州,改钜鹿郡。公元757年(唐至德二年)复为邢州,龙冈属之。公元907年至960年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均在邢地置邢州,治龙冈县。公元960年至1118年(宋建隆元年至重和元年),仍置邢州。1119年(宋宣和元年),罢邢州,置信德府。1120年(宋宣和二年)宋徽宗合古“邢”字和邢侯所筑“行台”之“台”二字,改龙冈县为邢台县,隶属信德府,自此有“邢台”之名。1125年(宋宣和七年)邢为金地。1129年(金天会七年),改信德府为邢州,邢台县为邢州治。1262年(元中统三年)孛儿只斤·忽必烈在邢台建元帅府,同年九月,改邢州为顺德府。1265年(元至元二年),改顺德府为顺德路,隶属中书省。1368年(明洪武元年),改顺德路为顺德府,直隶京师。清代基本沿用明制,隶属关系未变。
民国初,1913年,废府存县,邢台各县属直隶省冀南道。1914年冀南道改名大名道,辖区属之。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道废,邢台市各县均直隶于河北省。1936年河北省在邢台设第十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署驻邢台县城。
1937年10月15日,日本侵占邢台,设伪顺德道。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深入华北敌后建立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抗日政府,辖区分属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行署和太行行署。1938年8月,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在邢台南宫成立,杨秀峰、宋任穷为正、副主任。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1945年9月24日,邢台解放,9月25日析邢台县城厢建邢台市,邢台市政府宣告成立,自此始有邢台市建置。时邢台市隶属冀鲁豫区,后划归太行区领导。冀鲁豫区行署任命冀鲁豫二专署专员任夷(任仲夷)兼任邢台市市长,是为邢台市第一任市长。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撤销,邢台各县属华北行政区。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以原华北行政区冀南四专区和太行山一专区部分县(市)为辖区成立邢台专区,同时成立邢台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专员公署驻邢台市,孙光瑞为第一任专员。
1949年11月1日,邢台市改设为邢台镇,隶属专员公署。1950年4月,邢台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河北省人民政府邢台专员公署,辖邢台镇和15个县(邢台、沙河、内丘县、临城、隆尧县、任泽区、柏乡县、南和区、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广宗县、南宫市、威县)共计16个县(镇)人民政府。1950年12月7日,邢台镇与邢台县合并,邢台镇改建为邢台县城关区。1951年11月5日,邢台镇恢复建制,仍隶属专署。1952年11月,清河县由衡水专区划归邢台专区,时邢台专署辖17个县(镇)。
1953年12月17日,邢台镇升格为邢台市(省辖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邢台专署监督领导。1955年1月,邢台市人民政府改称邢台市人民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既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执行机构(市人民政府)。1955年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邢台专员公署改称河北省邢台专员公署,隶属河北省人民委员会领导。
1958年4月,在全国“合大县并大社”形势下,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邢台专员公署,邢台专署与邯郸专署合并为邯郸专署,并将宁晋县、新河县划归石家庄市专署领导。1958年7月,邢台专署正式合并到邯郸专署,邢台专署撤销。邢台市市和邢台专区所辖的14个县(邢台、沙河、临城、内丘县、威县、南宫市、任泽区、隆尧县、柏乡县、南和区、平乡县、广宗县、巨鹿县、清河)共15个县(市)划归邯郸专区。1958年11月29日,15个县(市)合并为4个大县,即邢台县(含邢台市、沙河县)、内丘县(含临城、隆尧、柏乡)、南宫县(清河、威县)、巨鹿县(含广宗、平乡、南和、任县)。合并后的4个大县归邯郸专署领导。同时,新河县并入宁晋县归石家庄市专署领导;邢台市并入邢台县后,邢台市人民委员会撤销,原市辖区成为邢台县城郊公社。
1960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市管县体制,邯郸专署合并于邯郸市。邢台县、内丘县、南宫市、巨鹿县4个大县改属邯郸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宁晋县改属石家庄市人民委员会领导。直到1961年5月邢台专区恢复。
1961年5月,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恢复邢台专区建制,复建河北省邢台专员公署,机关驻地邢台市。仍属河北省人民委员会领导。邢台县、内丘、南宫、巨鹿4大县人民委员会由邯郸市人民委员会复属邢台专署领导。各县陆续恢复建制。同时,宁晋县、新河县由石家庄市复属邢台专署领导。邢台市人民委员会恢复建立,并划回邢台专员公署领导。到1962年3月,邢台专区先后恢复了原来的1市、16县建制。1964年12月,设立临西县。至此,邢台专署共辖1市(邢台市)、17县(邢台、沙河、临城、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泽区、南和区、宁晋、巨鹿县、新河、广宗县、平乡县、南宫市、威县、清河、临西)共18个县(市)人民委员会。
1978年7月,撤销邢台专区革命委员会,复建邢台地区行政公署,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79年到1983年,全区各县(市)革命委员会先后被改建为人民政府。198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市设襄都区、桥西区、郊区3个市辖区。1983年11月,邢台市由地辖市升格为河北省直辖市,邢台市人民政府改由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198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县划归邢台市领导。1986年3月、1987年5月,南宫市、沙河两县先后改为地辖市,为县级市。1987年5月至1993年6月地市合并前,邢台专区行政公署辖2个县级市(南宫市、沙河市)和14个县(临城、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泽区、南和区、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临西县)共16个县(市)人民政府。
1983年11月,邢台市升格为省辖市,与邢台地区分设。1986年5月,邢台县划归邢台市领导,时邢台市辖襄都区、桥西区、郊区、邢台县共4个区(县)。1988年9月邢台市郊区政府撤销,其所辖区域分属桥东区、桥西区。至1993年6月地市合并前,邢台市辖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
1993年7月1日,根据省委冀发[1993]16号文件,邢台专区与邢台市合并为邢台市,邢台地区撤销,组建新的地级邢台市,成立新的邢台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领导县体制。自1993年7月至2018年底,邢台市人民政府辖2个市辖区(桥西区、桥东区)、代管2个县级市(沙河市、南宫市)、15个县(邢台县、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任泽区、柏乡县、南和区、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广宗县、威县、临西县、清河县),共1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1999年,邢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经省政府重新审核确认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了调整经济布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3年建立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2017年9月,邢台市委、市政府对宁晋、大曹庄管理区实行一体化管理改革,从而实现宁晋和大曹庄强强联合、错位发展,勇争全市第一。2018年,邢台成功升级为“三线城市”。
2020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省调整邢台市部分行政区划,将襄都区更名为襄都区、邢台市信都区更名为信都区,撤销邢台县,将原邢台县的豫让桥街道、晏家屯镇、祝村镇、东汪镇划归邢台市襄都区管辖,将原邢台县的南石门镇、羊范镇、皇寺镇、会宁镇、西黄村镇、路罗镇、将军墓镇、浆水镇、宋家庄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北小庄乡、城计头乡、白岸乡、冀家村乡划归邢台市信都区管辖。撤销任泽区,设立邢台市任泽区,以原任县的行政区域为任泽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南和区,设立邢台市南和区,以原南和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区的行政区域。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辖区概况
邢台市位于河北省南部,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2024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687.7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02%。境内地势高差悬殊,西高东低,自西而东山地、丘陵、平原阶梯排列,三者比例约为2:1:7。邢台市共有河流21条,除东部界河——卫运河外,均属于海河流域子牙河和黑龙港两大水系,河道总长度1052公里,堤防1121公里,行洪河道16条,排沥河道5条。
邢台市矿产资源丰富,区域特色明显,煤矿主要分布在沙河市、信都区、襄都区、内丘县、临城县等地;铁矿主要分布在沙河市;石盐集中分布在宁晋县;建材类矿产主要分布在西部太行山区;地热资源广泛分布在东部平原区。全市已发现的矿产有46种(其中燃料矿产2种,金属矿产8种,非金属矿产34种,水汽矿产2种)。煤、铁、岩盐、蓝晶石等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矿产地以中小型为主,大型矿产地较少。截至2017年底,煤炭保有资源储量40.53亿吨,铁矿保有资源储量3.48亿吨,盐矿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53.85亿吨(折合NaCl量219.74亿吨),水泥用石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0.04亿吨,蓝晶石(矿物量)保有资源储量233.63万吨。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矿山180个,其中大型矿山12个,中型矿山36个,小型矿山132个。
行政区划
邢台市辖18个县(市、区),其中:4个市辖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12个县(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柏乡县、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广宗县、威县、临西县、清河县),代管2个县级市(沙河市、南宫市)。另设有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高新技术开发区。共设乡、镇、街道办事处198个。
政府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交通运输局
市林业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应急管理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民政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商务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审计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