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连峰,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安徽临泉县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安徽省蚌埠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人物履历
曾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阜阳市纪委副书记,阜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等职。
2021年,任亳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2023年12月-2024年01月,任蚌埠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2024年01月,任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23年11月,拟任省辖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23年12月22日,安徽省蚌埠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符连峰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鉴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空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符连峰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