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的“部队”泛指一切具体的军队单位,大的方面可以是军兵种称谓,比如陆军部队、海军部队、空军部队,以及陆军内部的步兵部队、炮兵部队、装甲部队等兵种称谓,也可以按任务类型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卫戍部队、边防部队、守备部队等等,这层意思更多的是一种统称。
而狭义上的“部队”,则特指编制比较齐全的团以上军事单位,其标志性在于有军旗、有序列番号、有部队代号,同时具备司政后等领导机关、作战单位和勤务单位等等完善的机构。
基本解释
广义上的“部队”泛指一切具体的军队单位,大的方面可以是军兵种称谓,比如陆军部队、海军部队、空军部队,以及陆军内部的步兵部队、炮兵部队、装甲部队等兵种称谓,也可以按任务类型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卫戍部队、边防部队、守备部队等等,这层意思更多的是一种统称。
小的方面则是指单独的单位建制,一个师、一个团或者一个营,哪怕是一支临时组建的支队或者战斗群,都可以称为部队。这些单位建制的军事主官,无论是营长、团长、旅长或者师长,乃至于战争时期的兵团、军团等特大型单位,都可以用“部队长”来统称,这是非常专业的军事术语。
而狭义上的“部队”,则特指编制比较齐全的团以上军事单位,其标志性在于有军旗、有序列番号、有部队代号,同时具备司政后等领导机关、作战单位和勤务单位等等完善的机构。团级是最大战术单位,够资格授予数字或者序列番号,够资格设置司令部机关等等。
区别
“军队”是对武装力量的抽象化泛指,是一个比较全面的称谓;
“部队”是对武装力量类型、建制和单位的具体表述。
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大体分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分为特种警察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森林部队,黄金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部队等等,属于维护祖国内部稳定的中坚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大体分为陆军部队,海军部队,空军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部队四种。每个兵种旗下又分出很多分支,例如陆军部队又分为步兵部队,野战部队,装甲部队,装甲部队,生化部队,陆军航空兵部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