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启望,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庐江县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0.07--1992.12,蚌埠市西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
1992.12--1997.04,蚌埠市委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7.04--1998.12,蚌埠市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8.12--2002.02,蚌埠市农林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2.02--2003.02,蚌埠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1.05--2002.04挂职任怀远县政府副县长)
2003.02--2004.05,蚌埠市委办公室主任
2004.05--2004.12,五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2004.12--2008.02,五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8.02--2009.03,五河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9.03--2013.01,五河县委书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
2013.01--2013.04,蚌埠市政府副市长、五河县委书记
2013.04--2015.11,蚌埠市政府副市长
2015.11--2020.04,蚌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其间:2019.03--2019.05参加安徽省委党校第71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20.04--2020.05,宣城市委常委
2020.05--2022.06,宣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2.06--2022.12,铜陵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长(院长)、校务委员会主任
2022.12,安徽省委副秘书长、省委信访局局长、省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
现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9日上午,蚌埠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胡启望当选市政府副市长。
2020年5月11日下午,宣城市信访工作会议暨“四最”试点部署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启望出席会议并讲话,胡启望已经担任宣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6月30日,安徽省蚌埠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胡启望的蚌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2年6月,胡启望拟任省辖市市委副书记。
2022年12月19日,胡启望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2022年12月29日,安徽省政府信访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了省委关于省政府信访局(省委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胡启望同志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信访局局长、省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