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是丹东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蒋冰。
建置沿革
丹东历史悠久,距今1.8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就有先民劳动、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距今6000—7000年前,丹东地区的先人迈入新石器时代。3500—4000年前,这里的先民进入青铜器时代。
丹东市地区在唐尧时,归青州之域,虞舜属营州。战国时期,丹东地区隶属于燕(辽东郡)。燕昭王十二年(公元前300),燕昭王设立上谷郡、渔阳、右北平、辽西省、辽东5个郡,辽东郡设18个县。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隶属于秦,秦袭燕制仍置辽东郡。丹东地区在三国(魏)、晋朝时仍属辽东郡。东晋十六国时期为前燕、前秦、后燕的势力范围,
仍属辽东郡。唐总章元年(公元668),唐收复辽东,置安东都护府,丹东地区属安东都护府辖地。金朝,丹东市地区属婆速府路(今九连城镇)。金代实行猛安谋克制度,300户为1谋克,10谋克为1猛安,开州猛安治所在今凤凰城街道。元灭南宋后,丹东地区被纳入元朝版图。元朝在丹东地区仍沿袭金制置婆娑府路,后改为巡检司。明朝,丹东地区属辽东都司。由于残存的“故元遗兵”和新兴的女真势力侵扰,明朝在边境地区实行“拓边”“实边”与开发政策。
万历四十四年(1616),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完成女真族各部落的统一,在赫图阿拉故城(今新宾满族自治县)建立金(史称后金)。万历四十六年(1618)萨尔浒之战后,后金乘胜攻取辽宁省各地,进入丹东市地区的汤站堡和镇江城。努尔哈赤为加强边境统治,采取“定边县”政策,派驻3000多名官兵,将沿江、沿海一带居民全部驱赶到岫岩满族自治县、青苔峪、萨尔浒等内地,把从鸭绿江口以西的窟窿山,经十字街、背阴寺,北至凤凰城边门以东,大约50千米宽的地带,划为“禁区”,设卡防守,插柳结绳为界(史称“柳条边”)。致使区内人烟寥落,土地荒废,与内地长期处于隔绝状态。
清顺治十年(1653),颁布《辽东招民开垦例》,对移入东北地区的垦殖者予以奖励,把无主土地分给官兵耕种。在凤城市境内,将原有驻军分设八旗开垦旗地,招垦初见成效。康熙七年(1668),清政府发布禁令,“辽东招民开垦授官例永著停止”,宣布有限制的局部开放结束。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政府为充实边备,派满洲、蒙古、汉各族兵民到境内“实边”,并增设蒙古“巴尔虎旗”。丹东凤城地区的土地逐渐得到开垦。乾隆三十七年(1772),熊岳通判移驻岫岩满族自治县。乾隆四十一年(1776),岫岩通判兼辖凤凰城。乾隆末年,清政府为割断东北与内地反清势力的联系,封锁沿海一带交通,采取严厉的“封禁政策”。但是,山东省、河北省等地的流民冲破各种阻碍,翻山越海到丹东市境内谋生,到嘉庆年间,丹东地区的流民人口大量增加。清政府为“归化”流民,于同治十三年(1874)被迫宣布“东边地带全部开禁”,并把“凡认地耕种者,无论旗民一体编入户口册籍”。由于丹东地区人口和开垦的土地增多,自光绪元年(1875)起,在安子山(今安民镇)等处设置升科纳税。
光绪二十年(1894),日本出兵侵略中国,中日甲午战争爆发。黄海北部大东沟海域是海战重要战场,日本从水陆两路入侵东北地区。八月二十八日,日军占领九连城,接着占领东港市街区,设置民政厅,后撤销。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清政府与美国政府订立《通商行船续约》,其中第十三款中规定,安东省自行开埠通商,允许外国人居住、贸易。光绪三十年(1904)五月一日,日、俄为重新分割中国东北和朝鲜半岛,以丹东市作为军事重地,设立军政署(1906年废黜),以安东九连城和虎山为重要战场,进行一场帝国主义战争,史称“日俄战争”。光绪三十一年(1905),日本迫使清政府缔约,成立“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将安东镇江山至鸭绿江、坝岗至小火车道区域,划为日本民团居留地(即租界地),并按条约规定,日本在安东和满洲铁路线上驻扎守备队。同时,英国在安东设立“领事馆”,英国操纵安东海关,税务司由英国、美国、挪威、荷兰、丹麦轮派官员专管。整个安东省经济命脉被帝国主义列强操纵,安东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光绪三十三年(1907),东港市隶属奉天省。
1914年6月,安东县划属奉天省东边道。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改沈阳市为辽宁省,丹东市直属辽宁省,为一等县。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东北地区,安东处于日伪统治下。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安东先后经历两次解放。1945年9月3日,安东首次解放,11月5日成立安东市民主政府,隶属安东省,安东市是省民主政府所在地。1946年10月,安东省大部分地区被中国国民党军队占领。1947年6月,安东市第二次解放,安东省和安东市民主政府迁回。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命令,对东北各省市重新划分,撤销安东省,安东市划归新成立的辽东省,辽东省会设在安东市。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丹东市属辽东省。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将辽西地区、辽东两省合并(除划归吉林省部分地区外)成立辽宁省,省会设在沈阳市,安东市为省辖市。1956年7月,城市区划进行调整,安东市划为5个区,即五龙背镇、浪头镇、镇兴、元宝和金汤。同年9月,设安东专区,专员公署设在安东市,辖安东、岫岩满族自治县、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庄河市、桓仁镇6个县。1958年12月,安东专员公署撤销。1959年1月,丹东市、凤城、岫岩、宽甸4个县为安东市所辖。市区划为4个区:镇兴、金汤、元宝和郊区。1960年,金汤区并入元宝区,市辖区为3个。1965年,安东市改称丹东市,东港市改称东沟县,镇兴区改称振兴区。1966年,丹东市增辖庄河、桓仁满族自治县2县,1968年划出。1980年5月,郊区改称为振安区。1981年5月,丹东市革命委员会改称丹东市人民政府,丹东市辖东沟、凤城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4个县和振兴、元宝、振安3个城区。1985年,撤销凤城、岫岩2县,设立凤城满族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1989年9月,宽甸县改为宽甸满族自治县。1992年1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归鞍山市。1993年6月、199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先后撤销东港市设立东港市、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至此,丹东市辖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宽甸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和凤城市。1992年,设立国家级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区划
2022年,丹东市辖3个市辖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1个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2个县级市(东港市、凤城市)。全市6个县(市)区辖59个镇、5个乡(其中民族乡3个)、20个街道、192个社区居委会和668个村民委员会。
机构设置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数据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林业和草原局